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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轴B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整改报告的情况说明
2008-07-31 13:32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专项治理整改报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7]第 28 号文件《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及大连证监局的要求,我公司于 2007 年8 月启动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自活动开展以来,公司按计划完成了自查、公众评议、相关部门现场检查和工作总结四个阶段,并按有关要求将整改的进展情况进行了公告。

2007 年8 月16 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治理自查报告与整改计划》,对整改措施、整改时间和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明确约定,并于8 月21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香港文汇报》及巨潮网站进行了公告。

公司根据《公司治理自查报告与整改计划》,按时间进度完成了对公司治理存在问题的整改。公司董事会于2007 年10 月24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强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报告》,并于10月26 日在《证券时报》、《香港商报》、《香港文汇报》及巨潮网站进行了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号)的要求,现将公司截至2008 年6 月30 日治理整改情况说明如下:

一、公司自查阶段发现的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进一步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提高科学决策水平方面

  整改情况:在公司董事长直接负责下,完善并严格执行工作制度。公司在进行重大事项决策时,细化相关操作程序,进一步发挥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作用,按照各专业委员会的职责分工,制订专题报告研究、讨论,提出初步意见,提交董事会决策和/或股东大会批准。

  目前公司董事会已经通过战略发展委员会,对公司长远发展进行战略性规划;通过审计委员会,做到事前审计、专业审计,确保董事会对经理层的有效监督,完善公司治理结构;通过提名委员会,规范公司决策及管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人员构成,完善公司治理;通过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提高公司的科学决策水平和治理水平。

  (二)公司相关内控制度需要根据最新法律、法规及监管机构的要求进一步完善

  整改情况: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直接负责下,公司按照 2006 年中国证监会新下发的《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和《股东大会规则》,完成了对《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和《监事会议事规则》的修订,并已完成在大连市工商局的注册。

  (三)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有待加强
  
  整改情况:在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直接负责下,公司进一步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并贯穿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进一步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并且作好现有投资者关系管理日常工作;适时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使广大投资者了解到公司的企业文化,了解了公司的投资价值,具体措施如下:

  1、坚持做好信息披露工作,使投资者获得公司的详实资料;

  2、保持市场信息反馈的顺畅渠道,争取与投资者直接交流的机会;
  
  3、消除与投资者之间的分歧,提高他们对企业的认同度,注意采用生动的交流方式;

  4、在不泄露公司商业秘密的前提下,向投资者提供对他们有用的信息,同时作为制度加以确定;

  5、最大限度地把企业能提供的信息与投资者想知道的信息结合起来;

  6、建立完善由董事长、总经理、董秘、投资证券部及投资者关系管理办公室构成的梯度沟通体制;

  7、统一对外信息发布的口径,尽可能使公司内的其他部门都参与到投资者关系管理活动中来。

  (四)进一步加强相关人员的学习培训,以增强规范运作意识

  整改情况:在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领导和组织下,公司已经把培训形成制度化,每季培训一次。2007年9月和2008年1月,公司先后组织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工作人员认真学习了《公司法》、《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另外还组织重点学习了公司章程、三会议事规则、四个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信息披露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

  公司将此次活动工作逐项分解到各职能部门并落实到人,并提出了自查工作要认真、全面、客观、实事求是。使大家提高了认识,明确了目标,掌握了方法,为扎实开展加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和治理专项活动奠定了基础。

  二、公众评议中的问题及整改情况

  我公司按照要求公告了接受公众评议的邮箱、电话,目前投资者尚未提出

针对公司治理的问题。

  三、针对大连证监局现场检查所提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07年9月26日,大连证监局对公司专项治理情况进行了全面现场检查,并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进行了座谈和单独谈话。通过结合对公司的日常监管情况、公司自查情况和社会公众评议情况,对公司的治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公司治理存在的问题及整改情况如下:

  (一)、公司章程及三会规则需重新完善

  整改情况: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股东大会规则》(2006)要求对《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进行了修订,并经过公司四届董事会第六次董事会会议和2007 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批准。

  公司已将《董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规定“董事会设副董事长 2 人”修改为“仅设 1 名副董事长。

  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第三条规定“监事会由 9 名监事组成”,现已修改为监事会组成为 5 人。

  (二)、三会运作情况

  整改情况:个别董事出席董事会次数较少,公司已采取应采取措施,督促相关个人认真履行职责,此种情况已得到改变。

  (三)、投资者提出的焦点问题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是纯B 股公司,近几年由于B 股市场的客观原因,失去了通过资本市场进行再融资的机会,一定程度地影响和制约了公司的投资改造和快速发展。

  整改情况:公司正积极探索利用资本市场发展的可行策略,尽早实现瓦轴集团整体上市,消除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同业竞争和关联交易的情况。

  公司专项治理工作目前已初见成效,公司将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27 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水平;通过规范运作,真实、准确、完整地做好信息披露工作,加强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水平等措施切实做好有关公司治理的各项工作;同时做好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促使公司持续发展,以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瓦房店轴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08 年7 月28 日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资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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