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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基地B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
| 2008-07-31 13:30 |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情况的说明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开展加强上市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有关事项的通知》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相关要求,公司于2007年4月20日成立了公司治理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制定了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方案、依据方案开展工作并将检查情况和整改计划上报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公司治理自查报告与整改计划》,经过与深圳证监局进行充分沟通后,于2007年8月24日在《证券时报》、《文汇报》和巨潮网上进行了公告。随后公司严格按照整改计划进行了整改,2007年9月11日,深圳证监局对本公司治理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并提出了整改意见。随后,公司结合自查情况及深圳证监局提出的整改问题对公司治理进行了改进和完善。2007年10月25日,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报告》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通讯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请参见2007年10月27日的《证券时报》、《文汇报》和巨潮网)
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 年27 号公告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监局的相关要求,现对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整改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07 年 8 月21 日审议制订了公司《总经理工作细则》;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一次通讯会议于2007 年 9 月25 日审议修订了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审议制订了《募集资金专项存储及使用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的制度体系。
2、公司已签署《股东大会网络投票服务协议》,具备了在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大会时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和征集投票权的条件。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通讯会议于2007 年 10 月25 日审议批准了《关于公司定期向控股股东提供月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并将控股股东对公司报送月度财务报告的知情人名单报送深圳证监局备案。公司和控股股东根据《关于对上市公司向大股东、实际控制人提供未公开信息等治理非规范行为加强监管的补充通知》的要求分别签署了承诺函,并向深圳证监局备案。
4、公司已设立独立的审计部门和专职审计人员2 人,向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08 年4 月23 日审议修订了《内部审计制度》,并任命了公司审计部负责人。
目前,公司治理专项活动所有整改工作均已完成。今后,公司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不断提高公司治理和规范运作水平。
深圳赤湾石油基地股份有限公司
2008 年7 月31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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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资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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