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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城B股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
| 2008-07-31 13:27 |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08年7月30 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董事9名,董事王振华、吕小平、周中明、徐国平、戚伯明、闵远松和独立董事聂梅生、陈华康、朱伟均参加了会议,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规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治理专项活动的整改情况报告
报告的详细内容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关于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情况的自查报告
本次会议以通讯方式书面表决,参加会议的9名董事一致通过上述2项议案。
特此公告。
江苏新城房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O八年七月三十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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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资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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