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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云B股(900957)凌云B股提示性公告 |
| 2008-07-29 15:47 |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2008 年 7 月 25 日,本公司接到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通知,获知本公司原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广州诺平投资有限公司签定了《股权转让协议》,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本公司4528万股法人股,占本公司总股本12.98%,协议转让广州诺平投资有限公司。
上述协议转让所涉及的股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过户登记后,广州诺平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本公司法人股股份 4528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份本的12.98%,为本公司第二大非流通股股东;天津环渤海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法人股股份减少为 420 万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 1.20%,为本公司第五大非流通股东。
详见《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特此公告
上海凌云实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08年7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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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中国上市公司资讯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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